2007年《非常報導》光碟指名嘴楊文嘉亂搞男女關係,遭楊文嘉等人提告,台北地院審理後,判決林一方、陳靖衡2人應連帶賠償楊文嘉1百萬元作為精神賠償;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林一方與他人製作2007年《非常報導》光碟,內容暗指電視名嘴黃光芹、楊文嘉等人亂搞男女關係,林一方等人並先後於96年4月、5月間登報預告光碟內容,並提供民眾免費索取光碟管道。
本案刑事部分,林一方今年5月被法院判刑3月、得易科罰金定讞,楊文嘉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,向林求償500萬元。法官認為該光碟已損害楊文嘉名譽,但審酌林一方財力及楊文嘉名譽受損程度,判賠1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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